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,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、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、复合型政法人才,根据中央关于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,我省决定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(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、司法)定向培养招录工作。
此次招录的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(包括公安现役部队)25周岁以下,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;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(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,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,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)。采取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,择优录取。报考时即定向、定单位,招录的培养模式分为专科教育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,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。
此次招录,坚持招录有序、公开公正、统考择优、定向培养、严格管理的基本原则,按照编制招录计划、发布招录公告、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录取等程序进行,由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。
此次招录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,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,网址为:www.apta.gov.cn。招录的具体政策、职位、人数、报考条件以及定向培养院校等内容,请查询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7月18日发布在安徽人事编制网(www.ahsrst.cn/)、安徽省人事考试网(www.apta.gov.cn/)、安徽先锋网(www.ahxf.gov.cn/)等网站上的《安徽省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培养招录公告》。
特此公告。
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安徽省教育厅
二○○九年七月十五日